新三板基础层挂牌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业务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营运记录应满足下列条件:
1. 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形成与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不能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
2. 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不能低于1000万元;因研发周期较长导致营业收入少于1000万元,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的除外。
3. 报告期末股本不少于500万元。
4. 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1元/股。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理。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新三板创新层挂牌条件
一、发行条件
1. 定向融资:累计融资金额1000万以上。
2. 合格投资者:符合基础层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合格投资者50人以上。
3. 净资产: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为正。
4.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健全、制度完善、设立董事会秘书。
二、市值及财务指标(满足其一)
1. 标准一(同时满足):
A.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1000万以上。
B. 最近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
C. 股本总额2000万以上。
2. 标准二(同时满足):
A.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50%以上。
B. 股本总额2000万以上。
3. 标准三
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者集合竞价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5000万元以上;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条件(适合:创新创业企业)
一、行业限制
1. 产能过剩行业。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
3.金融和类金融企业。
二、发行条件
1. 主题类型: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
2. 净资产: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3. 发行对象: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4. 股本总额:发行后股本总额3000万元以上。
5. 公众持股:发行后股东人数200人以上,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占股本总额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占比10%以上。
三、市值及财务指标(满足其一):
1. 市值2亿元(二选一):
A.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1500万元以上,且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
B. 最近一年净利润2500万元以上,且净资产收益率8%以上。
2. 市值4亿元(同时满足):
A.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B.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30%以上。
B. 最近一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3. 市值8亿元(同时满足):
A.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
B.最近两年累计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8%以上。
4. 市值15亿元
最近两年累计研发投入5000万元以上。
精选层转板(科创板、创业板)条件
一、主体类型: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调出精选层的情形。
二、发行条件:与科创板、创业板相同。
三、合法合规:最近三年公司、大股东、实控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股本总额:3000万元以上。
五、股东人数:1000人以上。
六、公众持股: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占股本总额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占比10%以上。
七、交易活跃度:转板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内,股票累计成交量1000万股以上。
八、市值及财务指标:与科创板、创业板相同。
九、行业规定:符合科创板、创业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