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 浙能燃气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浙能燃气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月26日,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燃气”或公司)首发申请获上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浙能燃气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12,…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月26日,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燃气”或公司)首发申请获上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浙能燃气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12,540万股、不超过37,62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10%、不超过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85,153.11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市上虞区天然气高中压管网工程、义乌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市政中压管线)、平湖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安吉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城西站及市政中压管线)、信息化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浙能燃气主营业务为城镇燃气输配、销售,用户配套工程安装服务。即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或 LNG,通过公司建设运营的门站、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将天然气输配、销售给各类用户;同时向用户提供相应的燃气设施的安装服务。

公司经营区域处于经济发展较好的浙江省,经营区域涉及杭州市、绍兴市、丽水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宁波市、温州市、衢州市、台州市等10个地市,在浙江省内具备较高的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分别为88.71%89.31%91.59%90.99%;天然气工程安装服务收入占比分别为11.29%10.69%8.41%9.01%,各项业务结构稳定,发展情况良好。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行业特征和竞争格局、采购定价方式变化、“一城一网一企”政策、报告期内天然气售气量市场占有率和市场份额排名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行业代表性,是否符合业务模式成熟的板块定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发行人在浙能财务公司存款金额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关联方变相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已建立健全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机制,相关存贷款关联交易是否对发行人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是否已充分说明并披露相关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

日联科技中签率为0.0479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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