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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达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4月19日,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尔达”或公司)首发申请获创业板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福尔达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5,83…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4月19日,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尔达”或公司)首发申请获创业板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福尔达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5,8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119,141万元,主要用于汽车智能光电系统生产项目、汽车关键功能件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福尔达是一家集设计、研发、制造于一体的汽车零部件综合制造服务供应商,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整车制造企业提供汽车智能光电系统以及汽车座舱功能件等产品。公司拥有与国内外知名整车制造企业同步设计开发的能力,同时具备光学模具、多色模具、模内装配模具等多种模具以及自动化装配、智能集成检测生产线等专用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能力。经过长期发展,公司已成为大众、奥迪、丰田、奔驰、捷豹路虎、沃尔沃、红旗、东风、传祺、长城、江淮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品牌的供应商。公司业务还拓展到新能源汽车领域,成为T品牌新能源车企以及蔚来、小鹏、理想、广汽埃安等新能源汽车品牌的一级供应商。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控制权稳定性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18年三花控股收购福尔达系公司(发行人前身)股权成为控股股东,并委托创始人龚福根及其子龚斌控制的惠联投资经营管理。2019年12月,三花控股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5%股权以约5.83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龚斌,同时,向龚斌提供同等金额借款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目前,龚斌、龚福根及其控制的企业应偿还三花控股股权转让款余额5.54亿元,返还委托管理费1.5亿元,其他对外主要负债约为3.10亿元。报告期内,存在龚斌父子通过其个人账户向部分员工支付薪酬以及龚福根为部分核心员工入股提供借款的情形。

请发行人:(1)说明三花控股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5%股权转让给龚斌的原因及合理性,双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2)结合龚斌、龚福根及其控制企业的债务情况,说明龚斌父子代付员工薪酬、向员工提供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大偿债风险,是否存在可能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3)说明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对龚斌父子存在重大依赖,三花控股能否有效控制发行人,发行人控制权是否稳定。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海科新源IPO注册获同意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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