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4月7日,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宇新材”或公司)首发申请获创业板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同宇新材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主要用于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同宇新材主营业务系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覆铜板生产。公司产品主要包括MDI改性环氧树脂、DOPO改性环氧树脂、高溴环氧树脂、BPA型酚醛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固化剂等系列。电子树脂作为制作覆铜板的三大原材料之一(树脂、增强材料和铜箔),对覆铜板性能存在至关重要的影响,覆铜板是加工印制电路板(PCB)的基础材料,印制电路板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也是电气链接的载体。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研发费用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778.46万元、1,267.69万元、1,493.12万元,2022年研发人员薪酬比2021年增加341.54万元。
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内研发人员不同年度薪酬对比、研发人员认定依据和具体认定情况,说明研发人员2022年薪酬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是否真实、准确;(2)结合研发投入、核心技术来源、核心技术竞争优劣势,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财务不规范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现金发放奖金、个人卡收支、应收票据找零、转贷的情形;通过高速公路过路费报销取得资金,用于支付运输费210.15万元、发放员工薪酬639.96万元。
请发行人:(1)说明通过高速公路过路费报销取得资金的具体操作过程、整改前后的会计处理、涉及资金的具体去向,是否存在其他虚构交易的情形;(2)结合相关人员资金流水核查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3)结合整改规范情况,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经营业绩变动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预计2023年1-3月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分别下滑17.51%、14.12%。
请发行人:结合终端产品需求变化、2023年一季度业绩下滑、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发行人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