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讯 10月24日,上交所官网显示,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淮河能源,股票代码:600575)并购重组审核状态变更为”已回复”。
重组方案核心内容:淮河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9.30%股权,交易对价为116.94亿元,其中股份对价约99.40亿元,现金对价约17.54亿元。交易完成后,淮河能源电力集团将成为淮河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从63.27%提升至80.08%,安徽省国资委仍为实际控制人。
对公司的影响:淮河能源的主营业务包括火力发电业务、售电业务、铁路运输业务、配煤业务等,淮河电力的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并拥有一座下属配套煤矿。淮河电力的主营业务与淮河能源高度重合,存在较大的协同空间,重组完成后,淮河能源的火力发电业务规模将得以扩张,可通过整合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扩充在火力发电领域的产业布局,有效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并购重组问询回复中主要涉及的内容
交易必要性:本次交易旨在提高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及资产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并减少同业竞争。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电力集团将实现煤电一体化模式协同、地域协同、管理协同和技术应用协同。上市公司可将标的公司下属电厂纳入统一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节约成本;双方业务均在安徽省内,主要面向安徽省、长三角地区用电客户,整合后可统一售电管理,扩大区域影响力。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虽关联交易将增加,但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公允性。如淮浙煤电向淮南矿业销售原料煤,遵循市场定价。淮南矿业部分发电项目暂不注入上市公司,承诺满足条件后3年内注入,注入前以托管、租赁等方式交由上市公司经营管理,预计不会显著增加关联交易金额。
电力集团业务情况:电力集团目前运营3家火力发电厂和22个光伏发电项目,在建拟建4家火力发电厂和5个光伏发电项目。其发电项目在发电量、供电量、供电成本、标准煤耗等指标方面与同地域主要公司相比具有竞争力,满足节能降碳等政策要求。尽管新能源装机容量快速增长,但火电仍将长期维持较高利用小时数,电力集团火力发电预计消纳风险较低。
资产相关问题:朱集东矿采矿权人变更程序复杂,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淮南矿业下属部分发电项目因尚未投产等原因暂不具备注入条件,淮南矿业承诺满足条件后3年内注入上市公司,在注入前将以托管、租赁等方式交由上市公司经营管理。
其他问题:电力集团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存贷款业务具备商业合理性,利率公允,资金安全可控。投资收益波动主要受参股公司经营情况变化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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