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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重拳出击最新发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

3月15日证监会重拳出击,当天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即从准入关、上市后等环节进行强约束。 要点…

3月15日证监会重拳出击,当天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即从准入关、上市后等环节进行强约束。

要点一: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适度提高部分板块财务指标

一是上市前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募投项目资金规模要合理且要做好短中长期规划,不得搞突击的“清仓式”分红,“关键少数”要有良好的“口碑声誉”。

二是要研究提高部分板块的上市指标,从监管实践看,目前有的板块上市财务指标是偏低的,综合性不足,引导分流企业到合适的板块作用不充分,我们也听到不少的市场声音建议提高上市指标。

证监会将认真分析、系统研究,特别是充分参考近年来新上市企业和在审企业的情况,指导沪深交易所修改上市规则,适度提高部分板块财务指标,丰富综合性指标,让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合适的板块上市。

三是从严监管未盈利企业上市。从实践看,科技企业发展可能会有一个未盈利阶段,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些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差。一些优质的科技企业可以通过上市更好更快地成长,但绝不能是那些拼凑技术的“伪科技”企业。

对此,证监会将就未盈利企业的科技成色征求行业相关部门意见,更好统筹支持科技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要点二: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撤回上市申请仍一查到底

现场检查是证券法赋予证监会的一项行政执法手段,对发行监管领域而言,它成为发行上市书面审核的一个延伸和补充。通过严格的现场检查,监管压力得到层层传导,在提高信息披露的规范性、防范财务造假方面,现场检查制度发挥了关键作用。

近期,证监会总结实践经验,修订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修改就是明确了对在实施现场检查过程中撤回了上市申请的企业一查到底,也就是说撤回了上市申请,我们仍然要开展检查,该追责、该处罚的仍然要追责处罚,从根本上整治曾经出现的企业“一查就撤”现象。

同时,这次新规定还进一步完善了现场检查程序,增加了不提前告知直接开展检查的机制,并且特别强调处理标准要统一。

下一步,证监会将大幅提高现场检查比例,主要考虑是同步增加随机抽取和问题导向的现场检查,使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拟上市企业的三分之一。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这些线索,一经查实,严惩不贷,通过这样的方式有力震慑那些试图带病闯关者,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要点三:IPO方面提升对新质生产力的包容性、适应性和精准支持力度

证监会关于如何发挥好资本市场功能作用,如何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从源头上,就是IPO方面提升对新质生产力的包容性、适应性和精准支持力度,当然还是要有基本的发行标准。

二是对已经发行上市的,利用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工具,促进新质生产力这些上市公司更好发展壮大。

三是进一步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包括创投基金等方面,持续提升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质效。

要点四:全面防范绕道减持,明确离婚、控股股东解散等情形的减持规则

规范股份减持方面,下一步,证监会会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全面防范绕道减持。

一是明确离婚、控股股东解散等情形的减持规则。

二是明确股票质押平仓、赠与等方式的减持规则。

三是禁止大股东、董事、高管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对于违规减持将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对于拒不改正的严厉处罚。

要点五:构建打击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研究提高举报奖励金额

财务造假触碰的是资本市场的底线,必须坚决打击。下一步,证监会将构建打击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

首先是重点打击五类行为。

一是长期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对于造假的策划者、协助者,都要严肃追责,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

二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要坚决把造假者挡在资本市场门外,混进来的要坚决清除。

三是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随意调节利润的财务“洗澡”行为。

四是通过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进行造假的行为。

五是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掏空上市公司过程中伴随的一系列造假行为。这五类都是要重点打击的。

其次是全方位立体式追责。除了行政处罚,还要综合运用多种惩戒手段。刑事方面,要用好公安、检察机关派驻证监会的体制优势,联合查处一批典型恶性案件。民事方面,先行赔付、支持诉讼、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制度可以赔偿投资者损失,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我们将推出更多案例落地。对于主要责任人,坚决市场禁入。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坚决退市。

再次是强化公司内控防线建设。上市公司内部有效的内控体系是防止系统性财务舞弊非常重要的基础,所以重点是压实公司董事会,特别是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反舞弊方面的职能,发挥公司治理内部制衡的作用。同时,鼓励内部人举报,研究提高举报奖励金额。最后是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责任。

要点六:发行审核领域已先后查办16起典型腐败案件

证监会深刻理解资本市场是个高度规范透明的市场,这就要求必须得有一个廉洁的市场环境。金融腐败不仅严重阻碍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同时也会严重破坏监管部门的权威性和在全社会的形象。人民群众,特别是投资者对此是深恶痛绝的。

“证监会党委和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系统观念,重点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个方面一体推进、持续发力。”李超指出。

一是围绕“不敢腐”。发行审核领域是腐败高发领域,市场高度关注。到目前,先后查办了曾长虹、王宗成、冯鹤年、刘逖、操舰等16起典型腐败案件,涉及证监会司局级干部、证券交易所高管、发审委委员和市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通过查办案件,坚决打击弃守监管职责、破坏监管秩序、制造金融风险、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等资本市场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

二是围绕“不能腐”的机制,让制度笼子扎得更紧织得更密。深化“不能腐”的约束力,关键靠制度。

三是围绕提升“不想腐”的自觉。“不想腐”的关键在于“自觉的纪律”。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每查处一个案件,都深入分析案件特点、专门制作警示教育片,证监会与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一起,常态化、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

要点七:督促投行在内的中介机构归位尽责,依法用好资格罚、顶格罚

作为监管部门,督促投行在内的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真正发挥好“看门人”作用,这既是广大投资者的深切期待,也是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必然要求。

其中,严监管方面,在制度规则上已经明确了对于“一查就撤”这种现象要追究到底、责任到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特别关注撤否率比较高和“业绩变脸”等市场比较关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督促保荐机构切实强化内控,履行好核查把关职责。

严问责方面,要坚持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落实机构和人员“双罚”,依法用好资格罚、顶格罚等做法。

强功能方面,督促投资银行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以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己任,加强项目甄别、估值定价这些投行涉及到的核心能力建设,真正为市场和投资人推荐质量好的“货真价实”的公司,同时把那些问题公司坚决挡在市场门外。

优生态方面,投行的从业质量最终会体现在保荐上市公司的质量上,证监会非常重视发挥现在已经有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和投行业务质量评价机制作用,让它真正起到“指挥棒”作用。

另外,证监会完善保荐代表人分类公示制度,真正让声誉约束硬起来。同时,加强对投行和从业人员廉政从业监管,重点打击不当入股、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行贿人员的综合惩戒机制,让那些害群之马人人喊打、处处受限,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要点八:明确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行和投资机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

证监会发布了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行和投资机构意见,明确了证券基金行业的发展目标。特别是聚焦未来五年的阶段性任务,提出二十五项重点举措,为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行和投资机构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

具体而言,一是校正行业机构定位。二是健全公司治理,稳健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合规风控对金融机构非常重要。三是加强文化建设。四是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其中,在文化建设方面,近年来,部分从业人员存在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严重损害行业形象。证监会要求行业机构大力弘扬和践行“五要五不”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在入职、任职这些重要环节加强审查管理,对违法违规和行为严重失范的从业人员要坚决出清,依法严格限制违法违规人员“带病流动”。

接下来,证监会将督促行业机构强化核心能力建设,优化金融服务和产品供给,真正为投资者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服务好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战略布局。

要点九:推动更多上市公司分红回购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这几年虽然上市公司总体的面貌有所改善,但是在提升投资价值,特别是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方面,确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第一,要激发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意识。上市公司是各行业的优等生,好学生就要有好学生的样子。在回报投资者方面,当然应该有更高的要求。

第二,推动更多上市公司分红回购。对于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极少的公司,要综合其他指标,对相关的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督促这些公司分红。

第三,支持公司夯实基本面。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包括鼓励上市公司运用股权激励等资本市场的工具来提升他们的业绩,做优做强。同时,“酒香也怕巷子深”,上市公司理应做好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采取措施稳定投资者的预期。

最后,证监会还要从严监管“借壳上市”和盲目跨界并购,坚决打击“炒壳”行为,这样才能强化优胜劣汰机制,营造更好的市场生态。

政策围绕各方关注的重点问题,构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将减持与上市公司破净、破发、分红等挂钩。全面防范绕道减持,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加强现金分红监管……这些强本之策,将有力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和信任,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特别是中长期资金参与市场。

最后要支持公司夯实基本面。包括,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运用股权激励等资本市场工具提升业绩、做优做强。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和投资者的沟通,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做好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采取措施稳定投资者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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