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6月27日,上交所披露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39,证券简称:深圳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可转债注册的批复,公司可转债注册获证监会同意,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深圳燃气是一家集城市燃气、燃气资源、综合能源和智慧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公用事业上市公司,是A股市值及营业收入较高的城市燃气上市公司之一,也是较早实现跨区域经营的国有燃气上市公司之一。公司坚持“走出去”发展战略,实现“深圳燃气”品牌在多个省区立足的战略布局,同时落地光伏集中式和分布式电站项目,积极拓展光伏等清洁能源产业。截至 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在广东、广西、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云南、湖南、湖北、河北等11省(区)经营57个城市(区)管道燃气项目,管道气用户数超过612万户。
深圳燃气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扩建工程。
深圳燃气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公司主营业务,募投项目是储备库一期项目的延续工程。该项目符合国家能源发展规划以及有关产业政策,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提升天然气储备能力的总体要求,保障深圳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市场地位,增强经营业绩,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大幅提升深圳燃气的气源自主采购能力、LNG 贸易拓展能力、燃气应急保障能力,做大做强燃气资源板块,同时为城市燃气板块和综合能源板块提供稳定的资源保障,推动深圳燃气进一步向天然气产业链上游延伸,夯实天然气采购、接收、储运、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