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6月15日,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或公司)首发申请获上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华电新能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63.53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300亿元,主要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华电新能是中国华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主要产品是电力。
华电新能主要资产遍布国内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全面覆盖国内风光资源丰沛和电力消费需求旺盛的区域,是国内最大新能源公司之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3,490.84万千瓦,其中:风电2,209.11万千瓦,太阳能发电 1,281.74万千瓦。随着在建项目的投产和新项目资源的获取,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装机规模,运用更先进的设备与技术,在国内新能源行业的领先地位将得以巩固。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新能源发电业务现有项目及发展规划、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及承诺等,说明相关措施及承诺履行是否具有可行性及后续相关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及补贴核查工作、应收账款及固定资产规模较大等,说明收入冲减是否完整准确,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核查进展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是否造成重大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长短期借款等主要负债构成、期限及到期本息、应收账款收回的长周期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影响、发行人资信及相关信用额度、偿债资金安排以及重大资产支出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偿债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拟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上限、募投项目规模、资金使用安排等,说明:(1)本次募集资金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上限设定是否合理,募集资金是否有上限安排;(2)募集资金用途未对应到具体项目、未选取主要项目进行投资概算和效益测算的原因及合理性,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