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2月18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16,证券简称:浙商银行)披露了关于配股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司将刊登招股资料,启动发行工作。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5,014,409,033股新股,将于上交所上市。
浙商银行是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于2004年8月18日正式开业,总部设在浙江杭州。2016年3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2016.HK” ;2019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916”,系全国第13家“A+H”上市银行。
开业以来,浙商银行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稳健发展,已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浙商银行以“打造成一流的商业银行”为发展愿景,紧紧围绕“两最”总目标,深化实施平台化服务战略,以“上规模、调结构、控风险、创效益”十二字经营方针为指引,发扬“四干”精神,不断把五大业务板块齐头并进、协同发展的新格局推向新高度。
浙商银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公司资本充足率,支持本公司未来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增强本公司的资本实力及综合竞争力。
浙商银行表示,为更好地满足监管要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公司有必要通过配股进一步提高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水平,在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的同时,为可能提高的监管要求预留空间,为公司长期的战略发展目标保驾护航。
为有效应对行业环境的快速变化与挑战,公司需要通过配股补充业务发展所需资本,从而实现稳健经营,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
综上,本次配股将有效补充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对公司更好地满足资本监管要求、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