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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柏特可转债注册获同意 拟于上交所上市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6月11日,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利柏特,股票代码:605167)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6月11日,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利柏特,股票代码:605167)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司可转债注册获同意,拟于上交所上市。

利柏特专注于工业模块的设计和制造,业务涉及结构、材料、电气、暖通、消防、控制等多个工程学科,并需要具备对大型装置工艺流程的深刻理解,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随着各行各业项目建设不断向模块化趋势发展,工业模块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也将持续拓展。同时,公司拥有“设计-采购-模块化-施工”(EPFC)全产业链环节及一体化服务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项目建设服务,为项目建设的安全性、经济性提供保障。

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大型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能力以及“设计-采购-模块化-施工”(EPFC)的全产业链环节及一体化服务能力的企业,主要客户为行业知名的跨国企业,客户遍及全国各地及海外三十余个国家,其中在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领域,公司的“大规模定制——工厂模块化解决方案”入选《中国智能制造绿皮书(2017)》,成为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的典型案例之一。

利柏特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南通利柏特重工有限公司大型工业模块制造项目。

利柏特表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用途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与公司发展战略及现有主业紧密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开拓下游应用领域,从而为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有利于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有所提升,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的存在,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程度将较小,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被摊薄。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将大幅提升,公司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与改善。转股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财务结构将更趋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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