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 长城搅拌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长城搅拌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9月15日,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搅拌”或公司)首发申请获深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长城搅拌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不超过…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9月15日,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搅拌”或公司)首发申请获深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长城搅拌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不超过4,500.00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3,404.54万元,主要用于搅拌设备生产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长城搅拌是一家专业从事搅拌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开发适用于不同具体应用领域的搅拌设备,满足下游终端用户的使用工况与技术要求。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搅拌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长期深耕于搅拌设备领域,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客户资源、质量控制、服务能力等方面建立起先发优势,业务规模在国内搅拌设备企业中排名前列;在高端搅拌设备领域,公司凭借技术、制造及价格优势与SPX FLOW、 EKATO等国际搅拌设备知名企业展开竞争。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推广服务商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通过自主开发和推广服务商两种方式获取订单。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推广服务商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9,167.83 万元、15,885.84 万元、 22,562.1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82%、 40.71%、 41.93%。发行人前五大推广服务商各期未发生变化,员工人数在 2 至 5 人之间,且主要为发行人服务。前五大推广服务商中的奥蓝华图、科角贸易、安徽寰美为发行人前员工控制的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具有 10 年以上经验销售人员的占比为 52.94%。

请发行人:(1)结合发行人产品特征、市场开拓模式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在拥有经验丰富销售团队的情况下发行人采用推广服务商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推广服务商进行商业贿赂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2)说明通过推广服务商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对推广服务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研发费用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 1,370.86 万元、 1,447.25 万元、2,009.70 万元。 2022 年度,研发人员薪酬增长 37.80%,研发材料投入同比增长 74.36%, 4 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的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

请发行人:说明 2022 年研发费用中薪酬和研发材料投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与合理性,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是否真实、准确,与研发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调节研发费用以符合“三创四新”标准的情形。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公司治理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虞培清、金友香、鲁云光、金友发、施海滨、陈思奇、虞淑瑶、张友坤、张友鑫、金友松、林晓密等 11 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相互之间存在亲属关系,且在发行人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其中,虞培清、金友香、鲁云光、金友发、施海滨、陈思奇及虞淑瑶等 7 人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 90.47%的股份。

请发行人:结合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公司治理实际运行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已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和激励机制是否合理有效,发行人为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成员不当控制、维护发行人独立性采取的措施,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 9 月 15 日

日联科技中签率为0.04795068%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中经互联-上市公司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ipo123.com.cn/archives/28707
上一篇
下一篇
Avatar photo

作者: ID010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10-63458922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zgssgsw@ipo123.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