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网讯,10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日前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光新材)及时任董事长金李梅、董事会秘书胡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华光新材存在三项违规:一是募集资金使用违规,2026 年 4 月董事会审议决定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 5 月 8 日累计使用金额达 1.313 亿元,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 130.65 万元,7 月 20 日才将超额度资金划回募集资金专户;二是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未载明独立董事意见;三是未在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披露前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个别登记表缺少董事长及董秘签字。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金李梅、胡岭出具警示函,并要求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来源: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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