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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钢定增回复问询 拟募集资金10亿元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月28日,上交所官网显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西宁特钢,股票代码:600117)定增审核状态变更为“已回复”。 发行方案 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月28日,上交所官网显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西宁特钢,股票代码:600117)定增审核状态变更为“已回复”。

发行方案

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发行对象:控股股东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现金全额认购。

发行规模:股票数量不超过5.78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价格:1.73元/股,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6月27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期间若发生除权除息,价格将相应调整。

锁定期:天津建龙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自愿承诺延长至36个月(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不同主体间转让除外)。

控制权影响:发行前天津建龙持股29.96%;按发行上限计算,发行后持股比例将增至40.52%,控制权进一步增强。

定增问询回复中主要涉及的内容

募集资金用途与规模合理性

用途明确性:本次募资不超10亿元且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承诺不投向房地产业务,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子公司西钢置业主营棚改,与钢铁主业独立,资产减值风险已充分释放,符合监管要求。

规模合理性: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非受限货币资金仅1.03亿元,未来三年一期需偿付司法重整留债13.31亿元,叠加约2.95亿元资本性支出,资金缺口明显;募资可缓解压力、优化资本结构,中介机构核查认可该规模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发行定价与锁定期合规性

定价依据:1.73元/股的发行价以2025年6月27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基准日,不低于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定价符合再融资规则;对比同行业定价与市场环境,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套利情形。

锁定期承诺:控股股东天津建龙承诺认购股份锁定期36个月(同实际控制人下主体间转让除外),其原持股自本次发行结束起18个月内不转让,强化长期持股与支持公司发展的意愿。

认购对象资质与资金来源

资质合规:天津建龙具备认购资格,不存在代持、利益输送等情形,其认购行为系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无短期套利计划。

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结合不超70%的境内并购贷款支付;截至2025年9月末,天津建龙合并报表非受限货币资金53.09亿元,资产负债率65.24%,盈利能力与现金流充裕,具备足额支付能力,贷款还款风险可控。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处理

同业竞争现状:因2023年天津建龙参与重整取得控制权,公司与承德建龙、吕梁建龙等存在同业竞争,2024年竞争方同类收入占公司主营收入比例超30%。

解决路径:天津建龙及实际控制人承诺2028年11月前通过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解决,目前承诺正常履行,无新增同业竞争情况;同时完善关联交易决策机制,保障交易公允性。

资产减值与持续经营能力

资产减值风险:对炼钢轧钢、铁前等核心资产组开展减值测试,结合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行业景气度等参数,预测销量、单价、成本等关键指标,敏感性分析显示参数变动对归母净资产影响可控,资产减值风险已充分披露与应对。

持续经营保障:2025年1-9月经营现金流接近平衡,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扩大授信、加快回款等措施改善现金流;未受限资产65.96亿元,已获银行授信近20亿元,具备多渠道偿债能力,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符合再融资监管要求。

控制权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控制权稳定:发行后天津建龙持股将增至40.52%,控制权进一步增强,但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且已通过锁定期、关联交易规范等措施保障公司治理稳定。

权益保护:锁定期安排、定价机制、信息披露等均符合规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介机构核查确认相关合规性。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以上内容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ipo123.com.cn/archives/7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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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D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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