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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发展定增回复问询 拟募集资金2.1亿元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1月5日,上交所官网显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海通发展,股票代码:603162)定增审核状态变更为“已回复”。 发行方案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境…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1月5日,上交所官网显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海通发展,股票代码:603162)定增审核状态变更为“已回复”。

发行方案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和时间: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5年7月22日。发行价格为7.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对象为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控制的关联方,二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干散货船购置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26,940万元。

限售期: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定增问询回复中主要涉及的内容

发行方案合规性

发行对象资格:大云溟投资和大岚投资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控制的企业,曾而斌分别持有两家公司51%股权,其子女曾诗妮、曾力驰持有剩余49%股权。根据相关规定,两公司作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符合认购资格。

发行对象选择原因: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而斌与其子女为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专门新设的法人主体,采用此种持股结构系认购对象最终出资人基于家族财富传承安排、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等考虑而确定。

资金来源及风险:认购资金来源于股东投入和股票质押借款。曾而斌已出具承诺,其家族自有资金超7000万元,另通过股票质押融资1.4亿-2.1亿元,质押股票占其直接持股比例约7%-10%。质押融资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未来现金分红,按现有利润分配政策测算,未来五年累计分红可覆盖融资本息,不会影响控制权稳定性。

认购数量或金额下限:发行对象明确了认购股票的数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35条的相关规定。

募投项目合理性:本次募资拟购置3艘超灵便型干散货船,新增运力约17万载重吨,预计内部收益率11.27%,静态投资回收期6.32年。项目实施基于公司“百船计划”战略,目标2028-2029年自有运力达100艘。公司现有船队利用率保持高位,境外超灵便型船舶年均运营天数达344天,通过本次运力扩充,公司计划替换部分外租船舶,以提升毛利率。

经营情况说明:2022-2024年公司营收从20.46亿元增长至36.59亿元,复合增长率33.72%,但毛利率受市场运价波动影响显著。2025年上半年,受BDI指数同比下降30%影响,净利润同比下滑,但通过运力规模扩张实现营收18.00亿元,同比增长6.74%。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随业务增长同步扩大,2024年末达2.19亿元,账龄99%以上集中在1年以内,主要客户为能源、钢铁行业大型企业,期后回款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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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D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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