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2月17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黄金”)上市聆讯获通过,公司将登陆港交所主板上市。
公开数据显示,赤峰黄金主要从事黄金的采、选和销售业务。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拥有并经营7个黄金及多金属矿山,分布于中国、东南亚和西非等世界各地。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六个金矿开展黄金生产业务,包括:(i)中国的吉隆金矿、五龙金矿、锦泰金矿、华泰金矿;(ii)老挝的塞班金铜矿;以及(iii)加纳的瓦萨金矿。此外,公司在中国吉林省运营瀚丰多金属矿,其主要产品包括锌精粉、铅精粉、铜精粉和钼精粉。此外,公司计划在老挝开发稀土资源。除开采业务外,公司还从事资源综合回收业务,回收废弃电子产品和电器。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在中国合共持有12份有效采矿许可证,包括(i)一份五龙矿业的采矿许可证,(ii)两份吉隆矿业的采矿许可证,(iii)六份华泰矿业的采矿许可证,(iv)一份锦泰矿业的采矿许可证及(v)两份瀚丰矿业的采矿许可证。此外,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在中国持有五份有效的探矿权许可证,包括(i)一份吉隆矿业的探矿权许可证,(ii)两份五龙矿业的探矿权许可证,(iii)一份锦泰矿业的探矿许可证,及(iv)一份瀚丰矿业的探矿许可证。此外,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在老挝持有一份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及一份有效的探矿权许可证。另外,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就GSWL在加纳持有两份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及三份有效的探矿许可证,其中一份采矿许可证已经获土地和自然资源部批准重续,并正待议会批准。《加纳采矿法》第44(4)条规定,如采矿租约的持有人已提出延长租期的申请,租约将于申请结果确定前继续对申请主体有效。根据公司加纳法律顾问的意见,这意味着承租人在新租约获得议会批准之前,能够根据旧租约继续其正在进行的采矿作业。该采矿租约何时获批仍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