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2月11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22,证券简称:佳电股份)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司定增注册获同意,公司定增注册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01,788,101股,拟于深交所主板上市。
佳电股份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继承了原佳木斯电机厂全部优质资产,延续了80余年电动机生产历史,是党的第一座电机厂,是我国防爆电机、起重及冶金用电机、屏蔽电机(电泵)及局部扇风机的创始厂和主导厂,产品广泛应用于机械煤炭、石油化工、起重冶金、航空航天等行业以及核电站、卫星发射、三峡工程、南极长城站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卓越驱动力。
佳电股份占地约23.5万平方米,现有员工1800余人,主要设备1150余台(套),产品269个系列、1,909个品种,单机功率覆盖0.12-35,000千瓦,年生产能力1,100万千瓦以上;佳电股份在成都、苏州以及佳木斯设有十余家分子公司和一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的“飞球”牌产品以高质量、高性能享誉国内外,远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佳电股份拥有完备的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取得了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承担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计划,产品多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佳电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11,526,063.2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
佳电股份表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有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减少公司持续关联交易及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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