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9月21日,上交所披露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105,股票简称:芯能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可转债注册的批复,公司可转债注册获证监会同意,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芯能科技是一家以投资运营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为核心业务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开发+EPC+运维)、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充电桩投资与运营。
公司是目前国内最早从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芯能”品牌已经在行业内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一方面,相对于行业内其他企业,公司进入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行业较早,在屋顶资源整合、电站材料供应、并网服务以及电站运维等领域均已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和技术实力,为以后新业务开拓和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由于已成功实施了众多项目,公司在分布式光伏发电投资方、地方电网、屋顶资源业主方面均享有较好的声誉,有较强的客户黏性,已经形成随客户业务发展向外地辐射的业务发展趋势,如敏实集团、中国巨石、华孚时尚、娃哈哈等案例;再加上经过多年经营,公司已对该行业和业务模式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洞察,对行业的深入理解是公司未来能够抓住新业务机会的前提条件。
芯能科技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芯能科技表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继续夯实和扩大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运营业务,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内在要求,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此外,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减少利息支出,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到位后,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资本结构将更加稳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且转股前,公司需要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业务的贡献较小,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被摊薄。但通过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的项目收益将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进而长远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