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8月31日,深交所披露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红墙股份,股票代码:002809.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可转债注册的批复,公司可转债注册获证监会同意,拟于深交所主板上市。
红墙股份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已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是全国混凝土外加剂优质企业之一,连续十二年被评为“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
公司曾获2010、2017、2018三届“广东省优秀企业”称号,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19.12-2022.11)。2020年,公司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公司于2009年起一直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子公司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起一直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子公司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起一直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同时,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荣获“广西优秀企业”称号。
红墙股份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
红墙股份表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市场发展的需求,延伸公司业务进入上游核心原材料领域,同时对现有产品进行扩大产能、对产品结构进行优化,并向精细化工领域横向扩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发行人丰富产品结构,提高生产能力,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有所增长,随着未来可转债持有人陆续实现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同时,本次发行将改善发行人的现金流状况,使得公司的财务结构更加稳健。通过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会得到有效使用,应收账款账期得到缩短,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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