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5月8日,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同新材”或公司)首发申请获北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北交所上市。
据悉,惠同新材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17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2,495.50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能发行的股份)。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16,571.24万元,主要用于年产350吨金属纤维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惠同新材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金属纤维及其制品制造业,主要从事金属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技术研发与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技术及规模领先的金属纤维及制品生产企业之一。
公司自主研发的金属纤维制造技术国内领先,可生产多种不同成份、芯数、直径、技术参数的金属纤维,并通过不同的加工工艺制成金属纤维毡、燃烧器、金属纱、发热线、金属织物、导电塑料等金属纤维制品,广泛应用于过滤、低氮燃烧、防信息泄露和人体防护、玻璃加工、柔性低压电热材料、复合材料等方面,具体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化工、化纤、纺织、环保、汽车、电子、军事、采暖等,不同领域的产品需求差异明显,对响应速率、技术水平和制造工艺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贸易商销售模式及真实性。根据申报文件,(1)发行人 13 家贸易商客户中,3 家的终端客户接受访谈,终端客户穿透核查比例分别为 23.24%、40.47%和 26.73%。(2)发行人非直接报关发往境外的比例分别为 71.72%、67.82、69.51%。请发行人:(1)结合贸易商销售合同具体条款,比对与直销客户销售合同,说明是否存在直销客户变更为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的情形。(2)说明贸易商是否存在备货情形,有终端客户订单支持下贸易商向发行人订货的依据。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依据和过程,结合货物流转、海关数据、税费票据、中信保相关数据(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目前状态、资信等级、员工人数、股东等信息)说明贸易商和境外收入的真实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关联交易。根据申报文件,(1)长沙线准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沙维特克纺织有限公司均系郭俊荣控制的企业。郭俊荣曾任职于发行人客户金鼎科,离职后设立长沙线准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维特克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2)上述企业与发行人存在采购业务,并在报告期内成为发行人前 5 大客户,其中长沙维特克纺织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与发行人地址一致。(3)关联方黄俊杰、吴晓晖曾长期为郭俊荣代持发行人和长沙线准科技有限公司股份。请发行人:(1)结合长沙线准科技有限公司实缴资本、参保人数、成立时间、终端客户性质和数量、物流流转、仓库仓储、销售采购情况,说明是否与其资金实力、销售能力、采购额相匹配。(2)说明长沙维特克纺织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产权情况及账面价值,报告期内租用发行人办公室及厂房情况、租赁合同,发行人获取的租赁收入,长沙维特克纺织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发行人厂区内的背景原因,办公地用途,是否用于仓储产品,租赁价格是否公允。(3)说明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直接与郭俊荣或通过黄俊杰、吴晓晖间接与郭俊荣存在资金往来,发行人与郭俊荣控制企业的业务是否真实。
3.关于历史沿革。根据申报文件,长沙矿冶研究院原持有发行人 10.45%股份,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中多数具有长沙矿冶研究院工作经历,董事、总经理吴晓春原为长沙矿冶研究院金属纤维制品厂厂长。根据发行人官网,发行人为长沙矿冶研究院剥离改制的企业。根据长沙矿冶研究院官网,发行人为其孵化培养的企业。请发行人说明设立时是否履行相关改制审批程序。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