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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通动力定增回复问询 拟募集资金33.48亿元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1月11日,深交所官网显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软通动力,股票代码:301236)定增审核状态变更为“已回复”。 发行方案 发行规模…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1月11日,深交所官网显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软通动力,股票代码:301236)定增审核状态变更为“已回复”。

发行方案

发行规模与募集资金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285,882,353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发行前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募集资金: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4,832.03万元。资金将投向四大项目,具体分配为京津冀软通信创智造基地项目138,058.36万元、AIPC智能制造基地项目114,478.69万元、怀来智算中心(一期)建设项目66,334.98万元、计算机生产车间智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15,960.0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涵盖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最终发行对象将在获得相关审批后,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发行价格与定价规则: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需在发行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依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股份锁定期: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新增股份,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因公司后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也需遵守上述限售期规定。限售期结束后,股份转让需符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规则。

定增问询回复中主要涉及的内容

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净利润下滑相关问题

毛利率下滑:公司量化说明下滑源于两方面,一是下游需求波动下采取灵活定价策略拉低服务定价,二是并购软通计算机等后智能电子业务并表,该业务2024年和2025年1-3月毛利率仅5.49%、4.83%,拉低整体水平。其称下滑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还提出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等应对措施,且部分不利因素已逐步减弱。

扣非归母净利润下滑:归因于收入增速放缓、毛利率下降,叠加并购整合支出增加、存货跌价损失及信托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负面因素影响。经比对,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因行业周期波动导致的业绩变化相符,并列举同行业公司数据佐证合理性。

并购业务整合与商誉风险

整合与业绩:说明收购计算产品与智能电子业务后,已完成团队融合、渠道对接和制度统一,但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该业务毛利率走低。

商誉减值风险:指出虽当前毛利率下滑,但通过客户拓展和成本控制,标的业务营收稳步增长,且已按谨慎性原则充分评估,目前不存在重大商誉减值风险,后续将持续跟踪业绩情况并及时计提减值。

销售模式与经销商相关细节

详细披露了计算产品与智能电子业务的经销商选取标准,包括资质审核、合作历史等,批准程序需经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联合审核。经销模式与收购前差异较小,收入确认按发货验收节点执行,返利等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要求。同时强调经销与直销毛利率差异处于合理区间,不存在经销商压货及大额异常退换货情况,与同行业模式一致。

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相关风险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持续增加且账龄延长,是因业务规模扩张及部分客户付款周期调整。长账龄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少数大客户,逾期金额占比低,且已按账龄对应的比例充分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持平;应收账款融资多为高信用评级银行承兑汇票,坏账风险极低。

存货:结合存货库龄结构、期后销售数据,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因电子硬件产品更新快,存货跌价主要系部分老旧型号产品价格下跌,且期后已通过促销等方式消化部分存货,未出现大额未计提跌价的情况。

信托产品与预付款项:披露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信托产品的购买时间、合同条款,底层资产为合规信贷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依据充分,不存在合同违约情形,回款按约定执行,会计处理谨慎,资金未流向关联方;大额预付款项系采购电子元器件及场地购置款,符合行业预付惯例,交易对方非关联方,无坏账风险。

财务结构与合规性问题

存贷双高:解释截至2025年3月末货币资金39.50亿元、长短借款合计61.31亿元的“存贷双高”现象,是因货币资金多为受限资金及专项储备资金,用于保障日常运营和项目支出,而借款是为匹配长期项目投资需求,该结构符合软件与电子制造行业资金周转特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一致。

租赁房产瑕疵:称存在权属瑕疵或未备案的租赁房产面积占比极小,主要用于辅助办公,不影响核心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替代方案,若出现租赁纠纷可快速更换场地,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财务性投资合规性:明确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金额可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投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同时说明2024年出租部分场地形成的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占营收比例不足0.1%,不构成房地产开发业务,未偏离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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