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网讯,10 月 1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2026〕165 号,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ST 清越,A 股证券代码:688496)予以公开谴责,并五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57 号)查明的事实,清越科技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涉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 年至 2022 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337.40 万元、764.53 万元、2358.16 万元,占《招股说明书》披露各当期利润总额的 5.56%、15.58%、131.74%;二是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 2022 年度利润总额 4711.56 万元(占 2022 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 108.53%),虚增 2023 年上半年利润总额 4753.60 万元(占 2023 年半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45.10%),且 2023 年未及时披露补缴 4441.99 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 2022 年经审计净利润的 79.74%)。
上交所经审核认为,公司提出的不存在主观故意、相关交易未经集体决策、税款认定复杂不具备披露依据、后续积极整改等申辩理由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并五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将另行依规处理。本决定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26 年 10 月 14 日
【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为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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