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1月26日,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32,证券简称:浙江新能)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2,400万股新股,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浙江新能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截至2021年底,公司控股企业74家,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379.41万千瓦,其中水电113.22万千瓦、光伏177.52万千瓦、风电88.67万千瓦,当年新增投产控股装机容量110.81万千瓦。公司始终秉承“激水、追风、逐光”的产业发展观,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以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开发、建设营运为核心定位,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
浙江新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新能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水电、风电和光伏发电的装机容量配比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公司发展水、风、光多能互补发展战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此外,本次发行将有效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开拓,巩固公司领先的市场地位,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为未来长期发展奠定基础,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