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3月2日,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或公司)首发申请获科创板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据悉,威迈斯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4,21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0%。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133,230.33万元,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实验中心新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威迈斯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车载电源的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电驱系统的电机控制器、电驱总成,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等。自2013年以来,公司在电梯电源和通信电源业务基础上,逐步专注于发展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品。2017年,公司成功量产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成为业内最早实现将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和其他相关部件集成的厂商之一。
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是公司车载电源产品业务的主要构成,产品在功率密度、重量、体积、成本控制等核心指标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中磁集成控制解耦技术、输出端口电路集成控制技术等磁集成相关技术已获得欧洲、美国、韩国、日本等12项境外专利。公司800V车载集成电源产品已获得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岚图汽车等客户的定点,其中小鹏G9车型已于2022年第三季度上市,为国内首批基于800V高压平台的新能源汽车车型之一。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近年来学术界及产业界对相关技术的研究现状,进一步说明:(1)目前行业中对于磁集成技术的研究方向、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技术壁垒,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面临技术瓶颈,下一步技术迭代方向及重点研发投入的具体安排;(2)发行人募投项目规划与相关研发方向是否匹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威迈斯企管的设立背景、股权结构和经营模式说明:(1)未将威迈斯企管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威迈斯企管的公司章程是否对发行人与上海纳华发生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作出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同类产品、同一客户采购同类产品的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2)说明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况;(3)说明发行人面临的市场竞争不利因素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